外国专家须知
2013-06-25 09:36  

欢迎各位外籍专家来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,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,谢谢合作。

一、证件管理 外事办公室负责你的证件管理工作。通常,长期外籍专家应具备以下证件:外国人居留证、外国专家证。图书证可根据外籍专家要求予以办理。

1.外国人居留证 此证为苏州市公安局所发,确保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和家属得以合法居留,是所有证件中最重要的证件。 请各位外籍专家及家属妥善保管,并记住其有效期限,以确保在有效期内离开中国或延期。 请各位专家在外出时,携带护照和居留证的复印件,将原件放在家中妥善保管。在离开苏州赴外地时,请各位专家务必带齐护照和居留证。 如还有问题,可咨询我处。

2.外国专家证: 此证为江苏省外事办公室所发,以证明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身份。也是重要证件,请妥善保管。平常不必带于身上,防止遗失。此证有下列用途:

  • 在去中国银行工资换汇时,必须携带此证。
  • 办理居留证延期时,必须出示此证。

3.再入境签证: 在工作期间,若外籍专家需离境(包括香港和澳门),后仍需返回中国工作,请务必办理再入境签证,以确保能返回。

4.学院图书证: 若外籍专家要求办理图书证,请与本处联系,按学院图书馆要求办理。

二、住宿管理 学院向外籍专家提供成套公寓住宅,敬请各位专家注意居家安全,特别是煤电安全。有关费用约定如下:

1.电话费和网络费: 学院向外籍专家提供的公寓住宅安装有直拨电话,并可直接拨号上网,请住户于每月月底去苏州工商银行交纳电话和网络费用。 2.水、电、煤气: 请每位外籍专家根据各部门要求按时在指定银行交纳上述费用。或请物业代为交费。 3.物业管理费: 外籍专家入住的成套公寓在城市小区内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,由学院承担。

2005年10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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